王加玺律师亲办案例
可以送星星,别让送99%房产份额成为男人胸口的痛
来源:王加玺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量: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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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这么一则新闻,杭州市一男子婚前签订合同全款购房,婚后男子在一次夫妻矛盾后,为了挽回夫妻感情,在房管部门办理加名手续,并签署了一份房管局提供的格式协议,在协议中“慷慨”约定99%份额为女方所有,1%份额为男方所有。办理手续完毕没有几天,双方之间又发生矛盾,男方对女方施以暴力,女方遂诉至法院主张离婚并分割财产,最终判决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女方,女方向男方支付房产现值1%补偿。对此,男方大呼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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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法律规定,男方婚前全款所购房产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但男方在婚内将该房屋99%份额的赠与女方,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后,房屋属于夫妻按份共有财产,故而法院作出如此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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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平、公正呢?这是一个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 

从女方角度而言,这种判决再公平、公正不过了。可谓既合法又合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 

但从男方角度而言,则完全不同。男方可能是集中自己或者几代人全部积蓄才卖得如此一套居住房产,而女方没有支付五毛钱,最后却仅凭一纸文书,即取得上百万的房子,搁谁身上都会得出说几句脏话、骂几句娘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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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去办理之路上,男方可能都完全不知道有所谓的份额约定协议,当该格式协议突然出现在夫妻面前时,男估计已经蒙圈,但本来加名就是为了挽回或促进夫妻感情,因而男子只得“被”显示自己的大方和真心,故而将“99%份额”赠与女方,当然我们也可以心里阳光一点相信双方彼时正处于浓情蜜意故而冲动豪爽的将99%份额赠与女方。

即便不是很熟悉汉字的人,阿拉伯数字总该认得。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形,白纸黑字,总还是应该有些法律约束力吧。人要有基本诚信和契约精神。法律是庄严而圣神的,容不得不理性之人调戏。你可以在花前月下豪爽地把全宇宙的星星作为礼物送给女方,除此之外,切记远离“冲动”和“豪爽”,不是所有的后悔都有解药。

既然冲动过了、豪爽过了,也别再找解药了,否则让人觉得忒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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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不能过于“理性”。离婚中涉及的房产分割问题其实很复杂,曾经也遇到过许多当事人觉得自己通过百度、GOOGLE就可以找到法条加以解决,殊不知仅是断章取义,完全没有“盖特”到法律意义上的关键点,作出一系列不可挽回的错误决策。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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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王加玺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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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0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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