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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再审申请书的具体书写格式
来源:苏义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量:858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并且要提交行政再审申请书,那么行政再审申请书怎么写呢?

  行政再审申请书格式

  行政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 字第 号行政判决(或裁定)书,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的规定,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民事申请再审与刑事申诉、行政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1、提交诉状不同

  对于不服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申诉状”或“行政再审申请书”均可。

  对于刑事申诉,申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申诉状”。

  对于民事申请再审,应当提交“民事再审申请书”

  2、、申请主体不同

  有权提起行政申诉的只有当事人,案外人不可提起行政申诉。

  权提起刑事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案外人。

  有权提起民事再审申请的有当事人及案外人。

  3、申请客体不同

  行政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生效行政赔偿调解书。

  刑事申诉的客体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民事申诉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生效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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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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