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加玺律师亲办案例
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告他去!
来源:王加玺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量:274

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不是说协议离婚就一定在一片祥和中解除夫妻关系,其中固然确有好聚好散的,但也有怒目相对、恨不得对方下一秒钟就消失在自己的眼前的。

 

离婚协议通常要对子女抚养权和子女抚养费问题作出约定,正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此约定之目的是为双方的血清骨肉日后健康成长作出合理安排。现实很残酷。

 

生活中有许多离异夫妻不愿意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虽然有确实经济实力不济,无法按照约定支付抚养费的。

 

一些离异夫妻一方基于各种动机或借口拒不支付。有担心前配偶将抚养费占为己有,挥霍一空的;有“恨乌及屋”,拒不支付的;有认为子女既然由对方直接抚养,日后与自己必然不亲的;甚至有误以为与子女已断绝亲子关系的。

 

这由不得对方任性,恣意妄为。父母对未成年之女有抚养义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具体应该如何做呢!报警?请求婚姻登记机关协助?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上方法都不对。 

  

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的合意,实质只是夫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份合同,它不属于可作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先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在依法审查约定的有效性并作出支持判决后,且在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时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有些人担心,那是不是要一段时间起诉一次。答案是否定的,通常起诉时除了诉请支付已欠付的抚养费外,还可以诉请对方每月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但法律也永远是局限的,若面对哪种誓死拒付者,还得费点劲申请执行。

 

当然若对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且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的情形下,也可以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或调解。但现实中,按月支付尚做不到的人,与其谈何一次性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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