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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婚恋网站诈骗
来源:河南盈法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8-08-01
浏览量:265

今年4月,安徽人小陈注册了一家婚恋网,刚注册不久就接到了红娘的电话,告知有会员已经对其关注并有交往的意向,并推荐了几位女会员。称想要与对方见面,得交纳会费成为高级会员。小陈二话没说交了钱,谁知从那以后不仅对方拒绝见面没多久还提出了分手。怀疑被骗的小陈选择了报警。

经过警方调查发现,在该婚恋网站上,交友对象统统都是网站的工作人员虚拟或冒充,诱骗受害者缴纳高额的会员费后,对方就会提出分手,接着就消失了,此网站被骗的单身男士有30多名。近日,合肥警方已将这家涉嫌诈骗的婚恋网站端掉了。

生活中这样的黑心婚恋网站还有很多,他们套路人的方式虽不尽相同,但基本都是根据下面这些步骤打样来的: 

1、都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全部网上操作。

2、网站上挂有成千上万的虚假会员信息,首页上都显示着高级会员的照片,引诱全国各地未婚人士。

3、共同采取以员工冒充异性会员与注册会员联系,进而使用“话术”欺骗注册会员交纳会费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

4、索要的高额会员费。

所以一旦发现以上套路的婚恋公司可就要提高警惕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婚恋网诈骗同一般诈骗罪一样,应当按照诈骗的数额定罪量刑,如下: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律师提醒:如今,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的婚恋公司都是当代环境下的产物,但这些为未婚者牵线搭桥的“红娘”中,难免会掺有不法分子。所以小安希望大家警惕,提高法律意识,一旦发现婚恋网站存在欺诈行为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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