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鹏律师亲办案例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雪中送炭
来源:马长鹏律师
发布时间:2006-02-13
浏览量:843
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雪中送炭

 

  冬去春来,万物复苏,2003年的中国正沐浴在党的“十六”大精神的春风中,依法治国、加强法制建设似春雨般滋润着神州大地,催开华夏儿女脸上的笑容。
  追溯历朝历代,大凡国泰民安均离不开深得民心的社会制度;而现代化的西方经济强国更是向我们展示了法治社会的优越性。我们的党经过不懈地探索、总结,终于将我们这个拥有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带向了现代化的法治国家之路。正像我们的经济建设虽已卓有成效,可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只能说是刚刚起步一样,我们的法制建设之路也仅仅是刚刚起步而已。一个先进的法治国家的标志就是全社会人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实现普遍的公平和正义。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还有许多老百姓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如何让这些人也能享受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成了我们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怎样才能让这些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呢?法律援助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办法。
  什么是法律师援助呢?法律援助就是通过向那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使人人都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法律援助的需求量会不断上升,但由于受到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们国家的财政能力还远远满足不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所以法律援助工作也成了我们法律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
  众所周知,我国13亿人口中,注册律师仅仅12万人左右,平均每一万多人口中才有一位律师,而在法治先进国家,这个比例是不可想象的。我们要想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使全体老百姓都能体会到法律的公正真是难上加难!每年有多少得不到法律救助的弱势群体,只能眼巴巴地望着法院的大门而长叹一声呀!如何能让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及 时有效地得到维护呢?我们的法律援助为他们打开了希望之门。
  (以下举几个法律援助的事例,略)
  通过我们这几个典型的法律援助案例可以看出,我们的人民群众是多么需要切实可行的法律帮助呀。也许有人会说,虽然由于我们的法律援助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了维护,但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就算没有我们的援助,他们的合法权益迟早也会得到维护的。但我要告诉大家,公平、正义不但要实现,而且要及时。一位哲人不是说吗: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在法律援助方面,我们虽然只是尽了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但这项工作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一段时期以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和关心法律援助事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法律援助体系”;党的十六大也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建立和完善对低收入者的救助制度”的要求;在这一系列大政方针的指导下,最近国务院又出台了一部《法律援助条例》。可见,我们所做的法律援助工作不是可有可无的,我们的工作应该说是上符中央精神,下合百姓民意!
在社会发展的初期,也许人们对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求胜过了其它,但在经济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的情况下,人们对法律知识的渴求会越来越迫切。尽管我们的经济发展还很不平衡,但有了法律援助这个行之有效的制度,我们会尽量让更多的弱势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清人李渔在《镜中绿·自媒》中写道:“人情淡薄,世态炎凉,只喜添锦上之花,谁肯送雪中之炭。”现在看来李渔未免太悲观了,并非世人都是“只喜添锦上之花”。今天,我们的律师向弱势群体伸出的法律援助之手,不正是雪中送炭吗?!?
  最后,让我以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指南》封面上的一段话做结束语吧:物质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正义的获得,不能有先后之别; 法律援助,让人人都能够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以上内容由马长鹏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马长鹏律师咨询。
马长鹏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17好评数0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56号亮法律师事务所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长鹏
  • 执业律所:
    辽宁亮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13*********28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辽宁-朝阳
  •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大街三段56号亮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