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雯婷律师亲办案例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来源:朱雯婷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量:1655

  在正式开始工作的期间,为了确保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双方的权责义务往往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法当中的规定。同时也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么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下文中就针对该内容给出了相关的分析与说明。

  一、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用工3个月才签合同,应当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你所在单位三个月后才与你签订合同,那么单位应当从用工第二个月起至签订合同时止,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现在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

  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要切记,发生劳动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看出,针对于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该问题来说需要与实际的情况结合进行分析。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来说应当赔偿劳动者三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还需要进行社保方面福利的补缴。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内容由朱雯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朱雯婷律师咨询。
朱雯婷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44好评数3
浙江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03号文苑商厦五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朱雯婷
  • 执业律所:
    浙江虎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4*********61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嘉兴
  • 地  址:
    浙江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南路203号文苑商厦五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