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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打官司怎么请律师
来源:杜红涛律师
发布时间:2018-07-19
浏览量:278

委 托 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因与                                                                          一案,代理事宜与乙方协商,根据相关法律,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为协商谈判、一审、二审诉讼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特别授权(代为出庭应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提出各类申请,代为上诉、调解等) 。

三、经双方协商:

1、代理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即代理费用为前期基本费用+风险费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             元基本费用,风险费用按照甲方承担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比例支付。若甲方全额承担交强险部分的赔偿,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费用;若甲方不承担交强险部分(医疗、伤残)的赔偿,则甲方按照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协议中交强险部分赔偿额的30%比例向乙方支付风险费用,如判决交强险部分的赔偿款为50000元,则甲方支付给乙方50000×30%=15000元,前期                元基本费用不从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参加谈判、一审、二审诉讼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费。

四、除另有特别约定,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宜所需(武汉市市外)的交通、通讯、食宿等合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诉讼费、上诉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须认真履行职责,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应保守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秘密。

六、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终止本合同,代理费不予退回,未缴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委托事项终结止。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费用不予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交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需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书面予以确认。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二○一二年 月 日签订于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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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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