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股东一定是最核心的几个人,并且确定是比较稳定的全职联合创始人,防止公司股权工商变更注册麻烦。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可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2、对后进来的管理骨干或核心员工,不要直接给股份,而用(有条件)期权方式来激励。
3、最差的股权结构是均等,一定要有核心股东,一定要有一个人能够拍板!最好的创始人团队应该互相信任,资源互补。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A、资源承诺者,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B、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或只拿工资或工资欠条。
C、天使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所以股票购买价应当比合伙人高很多。
D、早期普通员工。给股权一方面激励成本很高,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但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的股权能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
4、创业初期一定要预留部分股权用于调整创始人的股份和用于之后的股权激励,预留股权可以采取由大股东代持的方式,股权设计要兼顾创始人控制权和各方利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