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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的计算和其他注意事项
来源:方桂法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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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了误工时间和误工收入确定的情况下,误工费多少就很容易计算出来,下面对误工费的计算方式和注意事项,再进行分析。

一、计算方式

(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二)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通、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1)产业分类标准;(2)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3)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三)、受害人不能证明收入减少的

城市居民的误工费=**元/日×实际建休天数

农村居民的误工费=**元/日×实际建休天数.

注:对**元/日在误工标准确定中已经有所讲解,请参考。

二、计算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二)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三)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四)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五)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超过这个年龄段,主张误工费的,法院一般不给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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