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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征收拆迁的特点和应对手段的对比
来源:金根律师团律师
发布时间:2018-11-16
浏览量:132

中小企业征收拆迁的特点和应对手段的对比

 

 

政企纠纷中主要是以中小企业拆迁纠纷、违章建筑等不动产纠纷占据多数,今天主要以社会观点来分析中小企业拆迁到底有哪些特点,以及现在的拆迁维权手段优劣和如何选择最好的维权手段。

 

 

一、征收拆迁时面临的主要问题

 

杨再坤律师认为有五个特点是中小企业在征收拆迁和涉嫌违章建筑的时候所面临的一些主客观的问题。

 

第一、利益大

 

双方之间所争议的不动产代表的利益是比较重大的,往往涉及到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作为动产或不动产都涉及到企业下一步的生存发展重要的生产物资。用现在社会的观点来讲,不动产所占有的这种利益的成分是非常重大的。所体现出来的就是涉及的标的额度非常大,利益链繁琐复杂。

 

第二、不平等

 

哪里不平等呢?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一方是地方政府部门,另一方是中小企业,双方处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地位,在进行协商谈判的时候地位显然是不平等的。地方政府本身就是具有管理企业的行政职权,现在被管理者来跟管理者进行平等谈判,何来平等?原本是行政管理的关系现在要变成民事平等主体的谈判问题,这种不平等性在征收拆迁中表现的非常明显。

 

第三,难度大

 

由于不平等的地位,双方涉及的利益比较大,自然双方谈判、协商以及最后磋商成功的难度系数比较大。

 

第四,时间长

 

征收拆迁过程中要反复磋商,一次次的谈判,甚至会涉及到诉讼,涉及到政府行政决定的争议等等。周期是非常长的,我相信被拆迁企业主都深有体会。

 

第五,关系杂

 

很多中小企业主都谈到,由于长时间深耕于某个地域范围之内的政府部门,与政府部门的个别人员往往处于利益交织的关系,双方会有较为复杂的关系。本身是征收方与被征收方的协商关系、平等的谈判关系,但是由于当事人与政府内部个体人员之间的关系复杂,可能经常能听到所谓的“内部消息”、“恐吓信息”等。

 

总结出的这五个特点是在中小企业进行征收拆迁谈判或者中小企业进行违章建筑协商、磋商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五个有鲜明特征的地方。

 

二、维权手段

 

经过总结,杨再坤律师认为可以用十二个字共六个方面来概括中小企业主所能够运用的维权的手段:诉讼、磋商、沟通、信访、控告、曝光。现在来分析一下六个维权手段到底应该怎么使用,使用中要注意哪些问题,以及怎么能够结合自己客观情况来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维权手段。这里也要据实而适,不同的时机运用不同的手段才能起到好的效果。

 

1.诉讼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的诉讼大部分都是行政诉讼,对方如果对你施加了某一个行政行为,并且这个行政行为是具有可诉性的,你都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或行政复议。比如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违章建筑,或者下发行政处罚责令关停关闭企业,因为消防安全、环保、税务等重大行政处罚,有些地方下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决定,这些都可以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有什么好处呢?首先是由于诉讼从而为双方搭建了一个谈判的平台,而诉讼必然要有一个调解调处的过程,这就为我们与政府之间的磋商谈判达成了一个好的基础。

 

如果涉嫌到不动产违章建筑搭建物、构筑物等等,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诉讼和复议期间是不能够执行的,这就给与我们足够的时间去寻找解决的途经。

 

2.协商

 

在实践中由于双方地位不平衡,协商的途径实行起来很困难,双方要建立一个平等的谈判地位必然是双方在某个时间段进行了博弈,只有在博弈到一定程度时候才能以谈判作为解决的方式。企业主单方要求协商解决但是对方却不理,不协商,“剃头挑子一头热”这是没有意义的。所以说协商一般是诉讼之中或之后的,或运用其他手段已经产生一定的博弈效果之后再进行协商是比较好的。

 

3.沟通

 

实践中运用一些当时企业主在经营过程中跟相应的职能部门所形成的这种关系来进行运作和通融,这不代表腐败问题。早期形成于熟人之间的关系产生通融的效果,这种方式跟上面所提到的协商方式类似,单纯的通融我认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企业在征收拆迁过程中不是跟职能部门里的某一个人产生矛盾,而是双方通过征收拆迁所形成的部门对企业,或者讲是公对公的问题。这个环境下,某个个人或小集体是起不来作用的,实践中还会起到反作用。

 

4.信访

 

我国颁布了新的信访条例,当中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不允许越级信访,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一级一级信访,通过信访途径往往都是终结于省级信访当中。如果对做出终局的决定还是不服的话,就会涉及到无理的缠访,由于无理的缠访从而会导致治安处罚和刑事犯罪。选择信访这一途径首先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去做这个事情,其次就是所产生的维权效果不明显,再有就是对人身安全产生风险。

 

5.控告

 

控告是对个人的控告,如果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有某个领导干部对企业整个征收拆迁方案、评估等产生一些个人恩怨,或由于某个领导干部的过失、渎职的行为对你造成了损失,都可以进行控告。

 

6.曝光

 

如果问题带有一定的标题性、代表性,可以通过媒体适度曝光,达到维权效果。

 

当然以上这六个方面各有优劣,在进行运用的时候需要根据自己面临的状况和客观情况选择不用的途径。杨再坤律师希望各位企业主选择的方式还是诉讼、协商、控告、曝光等综合运用以达到维权效果。

以上内容由金根律师团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金根律师团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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