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盈法律所律师主页
河南盈法律所律师河南盈法律所律师
留言咨询
河南盈法律所律师亲办案例
言论自由应有所限制
来源:河南盈法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8-06-14
浏览量:319

6月3日,网传消息称河南平顶山“火车站,恐怖分子,拿刀扎小孩”,据警方调查核实,当日晚间在火车站广场确实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件,但并非恐怖分子所为,涉案人已被控制。

据平顶山警方通报,3日晚间20时左右,该市火车站广场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处警的派出所民警已将涉案人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发后,有网民陈某某发微信朋友圈称“火车站,恐怖分子,拿刀扎小孩”、“一年也不来一回火车站,来一回,竟然看见持刀砍人”、“有个小孩身上扎几刀”,并配发了现场视频。该虚假暴恐警情信息在网上发布和传播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恐慌情绪蔓延和公众安全感程度降低,平顶山网警立即与陈某某取得联系并通报案情。该网民主动删除了相关不实信息和视频,并在朋友圈发布了澄清声明:“经警方核实通报不涉及暴恐案件。相关信息我已删除,如有转发,也请各位及时删除,不再转发。”

     诚然,言论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保障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但是,言论自由是有限度的,它是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的。若言论自由不加以任何限制,那么恐怖主义、封建腐朽思想、邪教思想都肆意传播,必然会引起社会的不安定。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避免社会恐慌,就必须限制一些不当的言论。

在此提醒大家,在网上发布敏感信息时要注意措辞,不夸大,不臆测,必要时要向有关部门核实。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网上也不是法外空间,在网上发布评论应该尊重事实,美好的网络环境需要大家共同营造。 

以上内容由河南盈法律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河南盈法律所律师咨询。
河南盈法律所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45835好评数59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千玺广场10楼 河南省郑州市长兴路与宏达路向南100米银江商务楼7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河南盈法律所
  • 执业律所:
    河南盈法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116*********320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千玺广场10楼 河南省郑州市长兴路与宏达路向南100米银江商务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