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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什么?
来源:河南盈法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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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岭人林某是刚从学校出来踏入社会的小青年,今年2月中下旬,他因手头紧,正盘算借点钱使用,恰在这时,他在手机上发现一条网上小额贷款的小广告,就按照广告上的提示,通过提供微信朋友圈及手机通讯录方式,向网贷公司借款1500元,扣除利息400元,对方在网上付给他现金1100元。为了防止出现借钱不还的风险,放款人让他打了3000元的欠条,归还期限为5天,逾期费每小时500元。然而,就在还款期临近时,网贷公司向林某推荐其他网贷公司继续网贷,用于偿还前笔借款本息。通过反复借款平账,截至3月16日,林某累计网贷家数达60余家,本息8万余元,实际已支付给网贷公司2万余元,但是虚高的借条已经达20余万元。此时,他才恍如大梦初醒慌忙报警。 

就是“套路贷”,它和一般的高利贷有着本质的区别。“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对“套路贷”共同犯罪,确有证据证明3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

“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体现了双方意思自治,借款行为本身及一定幅度内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即高利贷本金及法定利息受法律保护,超过法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防“套路贷”的陷阱,尽量选择正规的贷款途径,避免落入不法行为人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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