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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即,警惕替考
来源:河南盈法律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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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统一公布了教育部以及全国31个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2018年的高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及时举报反映涉及2018年高考安全的线索。教育部及各省(区、市)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处理,坚决维护高考公平公正。

高考临近,每个考生都想通过高考考上自己理想的学校,走上更加美好的道路。然而,仍有一些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企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走捷径”。请“枪手”是一种常见的的作弊方式。“替考”是一种冒充身份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弄虚作假的行为。“替考”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技规则,严重影响考试的公平性,与考试的宗旨和功能相违背,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考试管理制度。考试作弊也属于一种社会不正之风,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诚信的基本原则,使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形同虚设,属于一种严重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必须坚决杜绝和予以严惩。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考试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刑法同时处罚考生和“枪手”双方行为人,且定罪和法定刑都相同。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如职称考试、驾驶证考试、研究生考试、高考、司法考试、会计师考试、公务员考试等。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凡事要脚踏实地,不可投机取巧,不然必弄巧成拙。代替考试罪已入刑近三年,表明了国家净化考试风气的决心,希望有心于此的人不要心存侥幸。最后,高考在即,祝愿所有的考生都考出理想的成绩,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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