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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林春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24
浏览量:831

原告袁某诉被告蒋某离婚纠纷案

林春光律师

代理原告袁某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依法分割共同房产;婚生女蒋某由原告抚养,婚生子蒋某由被告抚养。后经积极协调基本实现了原告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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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林春光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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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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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0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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