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出行的安全和便利是民众关注的热点。近期因网约车监管不力而引发的事故频发,民众对此多有不满。虽然曾经也有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应的地方法规,但仍不能满足民众要求加强监管的呼声。
因此,交通运输部于2018年5月14日发布《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该办法于6月1日起施行。换句话说,在6月1日之后,网约车将与出租汽车纳入同一考核体系,网约车司机考核不过须“回炉重造”。
具体来看,该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并设置不同信誉等级和增减分项,并要求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指标设置上,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此外,该办法还对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分值的分布设定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等事项的考核分值,引导驾驶员主动提高服务质量。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规定,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同时,相应的网约车平台和出租车公司,也会因其旗下司机的行为而受到考核,对他们同样要进行评级,在此之后的车辆指标划拨等事项进行前,该企业的信誉评级将会是至关重要的参考因素。
在此之后,希望网约车市场将迎来一次从内而外的革新,让民众真正能坐上放心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