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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来源:杨大伟主任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量:2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中专门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法律还明确打击网络诈骗,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

  一、个人信息包括哪些

  1、个人基本情况

  公民个人信息 一般包括姓名、住址、电话 (包括手机用户信息 )、身份证号、个人身份或房地产权证件复印件、个人履历、病史等。

  2、教育背景

  3、学习经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水平

  4、个人的实践、个人成果获奖情况

  5、个人特长及性格评价

  6、联系方式与备注

  二、什么是贩卖个人信息罪

  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四、相关知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1、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

  (1)与公民个人直接相关,能够反映公民的局部或整体特点;或是一经取得、使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公民的出生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保护价值。公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公民的个体特征,甚至各项权利,如果任由他人泄露、获取,必然导致公民时刻处于可能遭受侵害的危险状态。

  (3)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请求为前提。除非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露、获取其个人信息。

  2、非法手段的认定

  (1)、违背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示;

  (2)、信息获取者无权了解、接触相关公民个人信息;

  (3)、信息获取的手段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

  3、情节严重的认定

  依修正案,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方可追 究刑事责任。但何为“情节严重”,尚无明确的规定可循。从立法背景看,近年来,公民信息广为泄露,网络上出现了公开兜售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社会上甚 至出现了搜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对公民个人隐私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利用刑罚手段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实属必要。但刑 罚手段有其特殊的适用范围,并非一切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行为均应受到刑罚处罚。

  贩卖个人信息罪量刑标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量刑标准各有差别。情节严重需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承担罚金。其中法律中规定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暂无明确法律规定。主要参考情节对被侵害人的人身以及财产安全的侵害程度。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入罪要件为“情节严重”。解释中明确对于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50条以上即算“情节严重”。

  解释规定,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司法解释规定的相关标准一半以上的,即可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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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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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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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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