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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来源:洪宙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11
浏览量:388

  一、什么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1、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为主体为经营者。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2、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3、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4、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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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洪宙峰
  • 执业律所:
    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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