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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是游戏
来源:王昭律师
发布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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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不是游戏

古今中外,从有了法律开始,就出现了“权利”一词。从最开始的专权,权利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到现如今的,人人平等,人权依法被保护,人类社会越加文明进步。我想很多人都说过“这是我的权利”这样的话。当今的社会中,人们的权利意识越来越清晰明确,人们也更愿意主动的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也在日益健全,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有很多,不同法律关系下,有不同的法律权利。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讲一下,《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公民权益。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生效实行,颁布至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统计仅仅已侵权纠纷为由案件有2547864,这其中还不包括人格权、交通事故等案件。可见,《侵权责任法》在我们生活中是多么常见纠纷,这部法律也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

我想作为非法律专业的人,可能对“侵权行为”并没有清晰准确的掌握,从法律的角度,如何能确定某一行为是否属于侵权行为呢?有四个方面:1、侵权行为;2、行为人过错;3、损害后果;4、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简单来讲,构成侵权行为一定要有这四个方面的要件。下面笔者以一件案例为大家具体说明侵权行为的构成。

有个姑娘,年纪不大,通过网络结识了一名男子,在网络上接触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这个姑娘不顾家人反对,千里迢迢跑的男方所在地,从此开始了同居生活。不久后姑娘发现自己怀孕了,便向男方提出结婚。这时,男方突然告知,他已经结婚了,只是与妻子感情不好,但他不能和姑娘结婚。得知这一消息,姑娘果断与男方分手。谁知,男方不同意分手,并且用姑娘的隐私照片威胁姑娘与其复合,姑娘很伤心,但并未答应复合的要求,于是男方就真的将姑娘的隐私照片发布在一些社交平台上,并且不断骚扰姑娘的家人、朋友。姑娘不堪其扰,选择用法律保护自己,将男方告到法院。并且向男方提出赔偿要求。经过法律的审理,男方不仅要公开向姑娘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还被公安机关进行了治安处罚。这是一件名誉权纠纷的案例,这个案例中,1、侵权行为:男方发布隐私照片并且诋毁姑娘名誉的行为;2、行为人过错;男方故意发布;3、损害后果:姑娘名誉受到损害;4、因果关系:姑娘名誉受到损害是男方行为导致。所以,男方的行为是侵犯了姑娘名誉权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行为,所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男方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以上案例是《侵权责任法》在生活中的体现之一。当然,生活是复杂的、多变的,每一个案例都有很多复杂因素。以上案例中,姑娘胜诉也是经过了一系列的程序,并且证据保全很及时。姑娘的法律意识也很强,发生被侵权行为时,第一时间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维护了自己的名誉,使侵权行为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处罚。侵权行为可大可小,有些侵权行为如果严重的,可能会触犯刑法,行为人有可能会收到刑事处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就有侮辱诽谤罪。所以,在此,笔者从一个律师的角度,希望大家都能有很强的法律意识,被侵权时懂得及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更能知法守法,不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权利”并不是游戏,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严肃对待的,我们应当保护自己,同时尊重他人,把人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运用在生活中,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自己,让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有序!希望大家能通过本文更加了解《侵权责任法》,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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