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国君律师亲办案例
君定律师事务所成功辩护两件贩卖毒品案
来源:侯国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1-26
浏览量:423

 

我所获得两件贩卖毒品案

的成功辩护

20185月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收到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两份刑事判决书。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亲友的委托,指派律师侯国君主办、明洋帆协办两案为这两件贩毒案提供辩护。现两案已经判决,两案辩护均获得成功。

1 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庞某某于20164月、51日、521日在南充市顺庆区、高坪区贩毒毒品三次。辩护人提出存在侦查引诱、部分案件证据不足、证据矛盾、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等辩护观点。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采信了辩护人观点,认定指控庞某某贩毒两次成立,一次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庞某某二年刑期。判决生效后即刑期届满,获得了人身自由。

2、四川省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某于2014年伙同他人贩卖冰毒4930.5克,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某死刑(立即执行)。我所律师侯国君、明洋帆提供辩护意见,认为案涉毒品性质及含量存疑;李某某为居间介绍而非居间倒卖,一审认定认定主从犯错误;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一审量刑畸重,请求改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部分观点。经过一年的审理,改判撤销一审对李某某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改判李某某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改判给了李某某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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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侯国君
  • 执业律所:
    四川君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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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511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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