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丽霞律师亲办案例
小三有什么资格谈权利
来源:何丽霞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29
浏览量:396

同行朋友给我打电话,聊说有一女人咨询:

该女是已婚,但在公司与男同事发生婚外情。男同事老婆知道了他们的事情,去他们公司闹得沸沸扬扬。该女现在怀孕了,是男同事的,男同事承诺她要离婚跟她在一起,但在他老婆去公司闹了之后,男同事不想离婚了,要她打掉腹中胎儿。但她心有不甘,认为男同事欺骗了她,应该对她和腹中胎儿负责。她咨询向男方要到哪些赔偿,比如精神损害赔偿、流产费等。

朋友感觉要到赔偿的把握不大,特意打电话跟我讨论。

 

昨天在后台回复咨询,发现一个非常相似的咨询:

男人没离婚跟我交往,一直说和老婆没有感情要离婚,但一直没离,他老婆还怀孕了马上生二胎。男人在跟我交往过程中,我也怀孕了,但是为宫外孕。现在他不但没离,还回家和老婆过上日子了。我身体和心理受到了伤害,怎么办?

我回复她:你在与他的关系中,身份不合法,不能获得法律保护,无法要求赔偿。作为成年人,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只能由你自己承受。

 

从道理伦理讲,小三过街,人人喊打。

但面对法律咨询,作为律师,我们一视同仁,你能否依法获得赔偿,能获得什么赔偿,可以给你一一分析。但现在的小三,发展地下情时头脑发热,承受伤痛时方知自己的无助与委屈。

以上两个例子竟然惊人相似。记得高中时,有个男同学摘抄本上摘录了这么句话,被老师挑出来批评奚落:爱情不是偷来的、不是抢来的,爱情是骗来的。

  

毫无疑问,以上这两个女人,被渣男骗了。付出感情,付出身体,最后落个小三的骂名,最终被身边的男人抛弃,承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伤痛,无处申诉。

但她们真的不值得同情!

男人言语上的欺骗,诚然不对,但让她们坠入痛苦深渊的,是她们自己无底线无原则的行事作风。

道德上的谴责,是所有公众的权利,作为律师,我想说的是,她们能得到什么赔偿。

 

打胎流产,这种人类高级别的痛苦,她们自行承担,男人不分担分毫。流产费,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有些法院认为,两人均有过错,根据侵权责任分配,流产费男方可以予以分担。但有几个人有勇气去试试起诉?其他赔偿,什么青春损失费,一向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没有,没有,一分都没有。

  

如果不幸做了小三或者身边朋友不小心做了小三,建议如下:

1、坚决不做小三。如果不图名不图利,心甘情愿做小三,认为是真爱,那么,也请做好身败名裂,不自食其力就会贫困潦倒被人抛弃的心理准备,因为,初衷就是不图名不图利,只图感情,感情消失了,所有都注定是泡沫。

 

2、发现自己被骗做了小三:及时止损,在男方离婚坚决不见面,断绝联系。

 

3、如果图钱财,已经从他身上得到实际利益,能拿到尽量多拿,别轻信花言巧语,拿到自己手上的才是实在的。有点心机,考虑怎样拿走,不会要吐回去。

 

4、不要纠缠在感情里,也不要过分执着于要补偿。在他能力范围内,得到一些补偿就该知足了。太大的利益,如果你还想拿,可能之前的都会要还回去。

 

5、当被所有人唾弃,是应得的下场。在你举目无亲势单力薄时,找一个专业律师咨询,看看还有什么补救措施。毕竟,在所有人判你死刑时,律师还是会依法解答,不会判你死刑。律师会说,你顶多是个重婚罪,有期徒刑!但即使这样,律师也还是尽量帮你减低损失,让你利益最大化。

 

以上内容由何丽霞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何丽霞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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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何丽霞
  • 执业律所:
    广东银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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