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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在试用期内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来源:骆帅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20
浏览量:617

  现在用人单位普遍设置了试用期制度,也就是劳动者在成为单位的正式职工前会经历试用期阶段。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如果可以,那么工伤职工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呢?这些问题关系到试用期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劳动者在就职时应对这些问题有所了解。

  工伤伤残待遇是指职工发生工伤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的一种工伤待遇。该待遇不同于工伤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有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稳妥法令》中规则,本法令所称员工,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包含现实劳作联系)的各种用工方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作者,也就当然包含试用期内的劳作者。试用期内的劳作者也公司存在现实劳作联系的情况,当然也受法律保护。即便公司没有参与工伤稳妥,也应该依据《工伤稳妥法令》规则的补偿项目进行补偿。

  确立试用期的意图就是给员工和用人单位一个彼此调查习惯的时刻。在此期间,假如劳作者被证明不契合选用条件,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但其他方面如薪酬、稳妥、劳作保护等方面都受法律的充沛保护。

  因而,员工的工伤待遇应从劳作联系构成之日起、而不是从试用期满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员工在试用期内发作工伤的,也能享用工伤待遇。

  二、员工可享用哪些工伤待遇?

  (1)在医疗期间享用如下待遇:

  ①工伤员工契合规则医治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②工伤员工需求住院医治的,由单位依照省内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膳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医治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依照员工因工出差规范报销。

  ③工伤员工在医疗期内停发薪酬,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规范相当于工伤员工受伤前的自己薪酬。

  (2)员工工伤或患职业病鉴定伤残等级后,享用以下待遇;

  ①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出产(作业)岗位,并享用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照伤残员工自己薪酬计发,别离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规范。

  一起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别离为伤残员工自己薪酬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靠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规范按彻底、大部分、部分护理依靠三个等级,别离为当地上一年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0%、40%、30%。彻底护理依靠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

  易地落户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员工平均薪酬6个月的落户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膳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依照因公出差规范报销。

  ②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组织恰当作业,并享用以下待遇:

  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别离为伤残员工自己薪酬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规范。

  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组织作业的,经自己赞同,能够退出出产、作业岗位,由单位处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自己薪酬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持续交纳社会稳妥费,直至契合退休条件时,依照规则处理退休。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员工自己情愿自谋职业并经单位赞同的,或许劳作合同期满停止合同后自己情愿另行择业的,能够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作业补助金或许伤残回乡安置费。规范别离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一起停止工伤稳妥联系。

  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作合同期内,单位的确难以组织恰当作业、员工自己又不情愿自谋职业的,由单位依据伤残等级别离按月发给相当于员工自己薪酬60%、50%、40%、30%的生活费。

  律师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确立试用期的目的是给用人单位和职工一个相互考察适应的时间,即使职工在试用期内,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亦受法律充分保护。用人单位的正确做法应是: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即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减少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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