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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后能否优先续租及装饰装修物的处理

作者:胡秀萍  更新时间 : 2018-04-11  浏览量:954

接到当事人咨询: 我承租了一个店面,签了三年合同,到期后房主不同意续租了,要租给别人,我是不是可以主张优先续租?我装修花了不少钱,如果不租给我了,那我装修的损失怎么办?

律师回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优先续租权,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是否能够优先续租,主要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也就是说只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租权的条款,才能主张这项权利。通常我们所说的承租人的优先权,是指同等条件下对所承租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对于装修的问题,也要在签订合同时做出明确约定。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在合同正常履行期满的情况下,经出租人同意的装修,对于没有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物承租人要负责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坏的要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装饰 物,不支持承租人对于装修损失的赔偿要求。

如果是由于某一方违约造成租赁合同解除的,经出租人同意的已形成附合装饰装修物,合同中有约定的就按约定处理;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因出租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因承租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不支持承租人主张该部分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按照公平原则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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