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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购商品房登记应缴的费用以及是否要交商品房预告登记费
来源:赵建争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量:1028


  房屋在《房屋权证》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凭借《商品房买卖合同》只能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换句话也就是按揭贷款,并且房屋在进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也是不能够办理再次抵押登记的。下面,我就为你们讲讲商品房预告登记费是什么东西?商品房预告登记费必须交吗?

  预购商品房登记应缴的费用

  (一)交易手续费

  1、预购商品住房转让按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人缴纳。

  2、预购商品非住房转让由转让双方各按成交价的0.08%缴纳。

  (二)登记费:

  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登记单元;车位80元/个(土地单方预告登记50元/件) 由申请人缴纳。

  经济适用住房、配套商品房减半收取登记费。

  契税、印花税由相关部门征收或代收。

  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程序:

  办理契税——取号——受理——缴纳交易登记费用——领取收件收据——记载公示——缮证——领证

  注意事项:

  合同一方当事人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包括无国内身份证者),合同需公证。

  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预购商品房期房买卖登记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地产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其中香港公证文书须加盖转递章确认;台湾地区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证明;外国公证文书经须所在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及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三)商品房预告登记费是什么东西

  商品房预告登记费是据《物权法》等有关的法规规定制定的,《房屋登记办法》一件开始施行,应不在“《物权法》等相关规定”范围内。也就是说发改价格文件出台时还没有预告登记,所以文件中“房地产主管部门对房屋权属依法进行各类登记”不应该包括预告登记。并且80元登记费含一本房屋权属证书,而房屋预告登记啥也不给。

  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时,按法律所规定的需要缴纳的费用必须交齐才能办理。需要缴纳的费用有:房地产抵押登记费: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6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400元/件;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房地产抵押手续费:按照贷款额的0.08%收取。注销登记的办事时限是2个工作日,办理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商品房预告登记费必须交吗

  1.去房管局办理备案及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是经过房管局发放《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要携带相关手续到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银行审批同意后,签订《贷款合同》,后由购房人和银行委托人双方持相关手续到房管局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由房管局发放《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放款。

  2.在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时,需要银行被委托人和抵押人双方同时到场办理,购房人取得《房屋权证》后,抵押当事人双方有义务将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房屋在抵押期间,购房人取得《房屋权证》,并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那么房管部门就会把《预告商品房抵押权证明》换发为《房屋他项权证》。

  开发商在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时候和之前介绍的现房抵押权登记的收费标准、办理的地点和时限基本都是相同的的。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商品房预告登记费是什么东西和商品房预告登记费是不是一定要交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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