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舟律师亲办案例
“奔驰车定速巡航失控”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
来源:刘舟律师
发布时间:2018-06-29
浏览量:1206

河南商报报道,2018年3月14号晚上8点左右,焦作的薛先生驾驶豫H牌照奔驰轿车,沿连霍高速自东向西赴成都参加全国订货会。当时,他独自一人驾车从连霍高速洛阳段上高速,随后开启了车辆定速巡航模式,时速120公里一路向西。

据薛先生称,当他想从定速巡航切换到人工驾驶时,发现刹车和挡位等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速120公里的车,怎么也无法切换回去。随后,他尝试了包括咨询奔驰售后、求助交警等多种方法,一直没能让车子停下。一个多小时后,通过奔驰售后的远程控制和开门降速等方法,终于让车辆从失控状态恢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且不论事件的真相到底如何,让我们看看这一事件背后隐藏着哪些法律问题。

假设薛先生说的是真的

1、如果薛先生在这一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如果确定是因为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而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车辆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若车辆的质量问题是因销售者的过错而产生的,那么车辆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对于受害者而言,既可以向车辆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选择向车辆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2、薛先生是否需要为其超速行为承担责任?

按照国内的高速公路限速惯例,即便是大部分路段限速120的高速公路,其间也会有一些路段,比如桥梁涵洞、急弯等,限速会远远低于120。如果薛先生一直保持着120码的速度行驶,这一过程中必然有大量超速的地方。就一般情况而言,超速行驶驾驶员肯定需要承担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如果是薛先生所说的这种情况,车辆超速的结果是不受自己控制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从理论上来说,机动车事故责任的承担者一般都属于车辆运行的支配者或车辆运行利益的归属者范畴。如果车辆超速完全是由于车辆失控导致的,那对于驾驶员而言,车辆的运行已经不受自己支配了,超速的结果不是由自己造成的,驾驶员在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当然不必承担责任。

现在薛先生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证明超速的结果不是自己造成的。根据薛先生本人最新发布的微博,他已经将车辆送检,网友也对后续的进展保持关注。




:目前不具备在后台对车辆进行干预的技术;薛先生说开门降速这一说辞,也让人质疑实际操作的可能性;更有专家称定速巡航失控不太可能导致刹车的物理系统也失去作用。于是网友几乎一边倒的认为薛先生说谎了。

1、薛先生虚构车辆失控的事实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车辆意外失控的情况并不存在,而是完全由薛先生本人导致这一事件发生,首先他肯定得承担一个行政责任,期间的超速行为对应的是驾驶证扣分和罚款。

其次,从新闻中可以看到,交警为了保证薛先生及道路的通行安全,紧急清理了车道,并快速清空了三个收费站车道为薛先生开路。若薛先生虚构事实,已经导致了交通秩序的混乱,那他还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的处罚。

另外,由于这个事件已经在网上引起热议,传播甚广,对奔驰车生产厂商的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薛先生还有可能构成名誉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薛先生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在事件中起到什么作用?

这一事件中,众多网友一直让薛先生公开行车记录仪的视频,但薛先生却一直推脱不肯公开,这也是他受到网友质疑的重要原因之一。行车记录仪是这个事件的关键证据,很大程度上能还原案件事实,但也不排除行车记录仪未正常工作,或未记录全部过程,甚至被人为删除的可能性。但并不代表没有行车记录仪案件事实就无法查清。

对此,知名作家、赛车手韩寒也发表了他的看法:

我建议沿路的交管部门,仔细看道路监控与测速,或者查看区间测速,看看在这个一小时内,车主有无加速减速动作,是否真的保持120。我怀疑巡航可能真的一度取消不了,但车辆的速度是可控的。车主夸大和演绎了相当一部分内容。

交管部门可以从高速上的测速探头,奔驰车的GPS定位系统来验证薛先生关于速度的陈述是否属实,也可以尝试对车辆进行质量检测,看能否查明车辆是否存在故障,也有专家称定速巡航系统与制动系统是独立的两个系统,相互不会干扰,那不妨来做做测试看能否排除定速巡航系统故障影响制动功能的可能性,等等。

3、薛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很多网友评论薛先生的行为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或危害公共安全罪。但从专业的角度来看,即便薛先生说谎,其行为和导致的结果也暂不构成刑事犯罪。

其中危险驾驶罪是指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薛先生的行为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客观要件。

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以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为前提,但要求行为人存在主观故意。就薛先生这件事来说,如果推断薛先生主观上想要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似乎不太符合逻辑,也不符合实际情况。

薛先生的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如果其行为构成谎报警情或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薛先生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目前,事件的真相还没有定论,主角们依然在积极推动着事件的发展。到底是薛先生真的说谎了,还是奔驰车确有问题?希望真相不要最终石沉大海,给广大吃瓜群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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