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嘱 见 证 流 程
1、做询问笔录(附件1);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附件3);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附件4);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附件5);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附件1
询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咨询室
询问律师:
被询问人:
记录人:
问:请问你的身份情况?
答:
问:你因什么事情到我律师事务所来?
答:
问:
答:
问:
答:
问:
答:
问:
答:
以上笔录请看一下,如无误请签字。
被询问人:
附件2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协议
(2010)法冠律见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
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一、甲方因遗嘱事宜委托乙方办理以下法律事务:
1、见证遗嘱;
2、出具律师意见书。
二、乙方指派 律师、 律师在委托权限内为甲方办理以上法律事务,甲方予以承认。
三、甲方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交纳律师服务费用 元,交通费 元。
付费方式:于2010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四、自签订之日起至非诉法律事务办理终结时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非诉讼法律事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因 见证事宜,特委托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为我的 的见证人。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件4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我今年XXX岁,患X病,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身体随
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一、
二、
三、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本遗嘱一式二份,分别有立遗嘱人和法冠律所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盖章、按手印)
代书人:X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x(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律师见证书
(2010)法冠律见字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接受XXX(身份证号:............)的委托,指派A、B律师就其立《遗嘱》的事项进行见证。见证律师形式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下列材料:
1、 户口薄及身份证;
2、 结婚证;
3、 其他财产证明。
在XXX本人郑重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的基础上,见证律师对XXX立遗嘱的现场情况见证如下内容:
一、XXX自愿于 年 月 日在XXXX处指定X(性别,身份证号:............)代书了《遗嘱》一份。
二、X所代书《遗嘱》上记载的内容是XXX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XXX在X所代书《遗嘱》上的签名是其本人所签,XXX签名上的手指印是XXX本人所按。
四、代书人X与XXX无亲戚关系,和XXX立遗嘱不存在利害关系,在《遗嘱》上的签名是X本人所签,手指印是X本人所按。
五、上述X代书、XXX立《遗嘱》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以下无正文
见证律师:
见证时间: 年 月 日
附:1、《遗嘱》原件一份;
2、户口薄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结婚证复印件;
4、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5、XXX立遗嘱时的现场录像(DVD光盘,律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