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亮律师亲办案例
遗嘱见证流程
来源:宋文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6
浏览量:2208

遗 嘱 见 证 流 程

 

 

1、做询问笔录(附件1);

2、审查委托人提供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

(2)委托人的户口薄;

(3)委托人的结婚证;

(4)委托人合法财产的相关证明;

(5)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见证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3、请立遗嘱人出具神志清醒,能够立遗嘱的医学证明或出具承诺书;

4、与委托人签订协议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附件3);

5、约定见证时间、地点;

6、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

7、立遗嘱人立遗嘱或指定代书人代书遗嘱并签字按手指印,见证律师签字(如代书遗嘱的代书人签字按手指印)(附件4);

8、制作见证书,两名当场见证的律师签字,过后律师事务所盖章(附件5);

9、对前款(第7条)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并刻成DVD光盘留存;

10、见证书交当事人和/或遗嘱执行人并签收《送达回证》;

11、律师遗嘱见证事务所审查见证书及见证材料,归档保存

附件1

询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地点: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咨询室

询问律师:

被询问人:

记录人:

问:请问你的身份情况?

答:

问:你因什么事情到我律师事务所来?

答:

问:

答:

问:

答:

问:

答:

问:

答:

以上笔录请看一下,如无误请签字。

被询问人:

附件2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协议

(2010)法冠律见字第 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

双方同意以下条款:

一、甲方因遗嘱事宜委托乙方办理以下法律事务:

1、见证遗嘱;

2、出具律师意见书。

二、乙方指派 律师、 律师在委托权限内为甲方办理以上法律事务,甲方予以承认。

三、甲方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交纳律师服务费用 元,交通费 元。

付费方式:于2010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四、自签订之日起至非诉法律事务办理终结时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非诉讼法律事务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因 见证事宜,特委托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为我的 的见证人。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年 月 日

附件4

遗 嘱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我今年XXX岁,患X病,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身体随

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立此遗嘱,表示我对自己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一、

二、

三、

以上是我真实意思表示。

本遗嘱一式二份,分别有立遗嘱人和法冠律所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盖章、按手印)

代书人:XXX(盖章、按手印)

见证人:xx(签名盖章)

xx(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律师见证书

(2010)法冠律见字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接受XXX(身份证号:............)的委托,指派A、B律师就其立《遗嘱》的事项进行见证。见证律师形式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下列材料:

1、 户口薄及身份证;

2、 结婚证;

3、 其他财产证明。

在XXX本人郑重承诺上述材料真实有效的基础上,见证律师对XXX立遗嘱的现场情况见证如下内容:

一、XXX自愿于 年 月 日在XXXX处指定X(性别,身份证号:............)代书了《遗嘱》一份。

二、X所代书《遗嘱》上记载的内容是XXX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XXX在X所代书《遗嘱》上的签名是其本人所签,XXX签名上的手指印是XXX本人所按。

四、代书人X与XXX无亲戚关系,和XXX立遗嘱不存在利害关系,在《遗嘱》上的签名是X本人所签,手指印是X本人所按。

五、上述X代书、XXX立《遗嘱》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以下无正文

见证律师:

见证时间: 年 月 日

附:1、《遗嘱》原件一份;

2、户口薄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3、结婚证复印件;

4、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5、XXX立遗嘱时的现场录像(DVD光盘,律所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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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宋文亮
  • 执业律所:
    山东法冠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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