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飞军律师亲办案例
民事起诉状
来源:姚飞军律师
发布时间:2008-04-24
浏览量:1134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区×栋×单元×室,身份证号:××××××××××××××

被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县人,住×××区×栋×单元××室,身份证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因打伤我致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       元,并责令被告向我书面赔礼道歉。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03年搬入×××区×栋×单元×××室,与被告系单元邻居,被告住同单元×××室。我们所住楼房第一层是储藏室,每户一间,我家的储藏室在单元楼梯间下,楼梯间下过道是我家进出储藏室的唯一通道,很狭窄,行人车辆进出困难。为通行方便,楼内无人在过道堆积杂物,唯有被告长期将车辆停放在我家储藏室门口,严重妨害我和对门两家通行。为此我多次找被告,或者通过社区领导和片警调解请其将车移走,但被告置若罔闻,非但不将车移走,反而多次对我恶语相向,前后三次动手打人。前二次我顾及邻里情份,加之被告大儿子登门赔礼道歉,我原谅了被告,没有报警追究其伤人行为。谁知被告越发气焰嚣张,蛮横无理,不论什么人出面做工作说情调和均不起作用,对其乱停乱放车辆严重妨害通行行为毫不收敛,多次借机挑衅,使原本不大的邻里矛盾激化,一直发展到20071021日第三次动手将我打伤,打人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用高跟鞋后跟死命敲打我头部,用手指甲乱抓我面部、双手乱揪头发,拳打脚踢我下身和腰部。与被告关系较好的×××拉偏架,抓住我双手,使得我无法反抗,被告趁机更加疯狂殴打我,以致我全身多处被打伤,被告却安然无恙。被打后我立即报警,派出所开出介绍信让我去做法医鉴定,结果鉴定我被打成轻微伤乙级,为此我病休半个月,被告被处以治安罚款,但拒不同意派出所民事赔偿调解,拒绝承担故意伤害给我带来的经济损失。此次被野蛮打伤,造成我身心健康严重受损,至今面部疤痕未消,被踢伤的腰部每逢阴雨天就隐隐作痛,为此特诉至贵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如所请(包括精神损失),保护原告人身健康合法权利。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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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飞军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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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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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360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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