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否有前置程序?
答:有。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该申请被法院驳回。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前提条件是,案外人在执行过程中对该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且该异议已被执行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