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斯律师主页
陈惠斯律师陈惠斯律师
176-0217-5761
留言咨询
陈惠斯律师亲办案例
买卖动迁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陈惠斯律师
发布时间:2018-03-04
浏览量:314

买卖动迁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动迁房,需要满足条件以后,才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因此因交易时间过长,产生很多不可预见的问题,从而导致纠纷产生。例如:在完成过户之前,卖房人死亡,而继承人对于该合同产生争议、满足过户条件时,卖家因为房价上涨要求加价、房子一房二卖、因为经济纠纷存在抵押等

1问:动迁合同是否有效?

1答: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如不存在上述情况,则买卖合同有效。

2问:一房二卖,房子归谁?

2答:不动产的权属以登记为准。换言之一般是谁取得了产证,房子归谁。同时也应该考虑是否存在非善意第三人购买房屋等情况。因此在购买动迁房时,应当要求卖房及时交房、买家及时支付约定房款、满足过户条件时,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3问:如果房子存在抵押或其他情况,无法办理过户,导致买方得不到房子的,怎么办?

3答:如果没有办法涤除抵押,在无法取得房子的情况下,买房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房屋上涨的差价。

4问:满足过户条件时,卖方要求加价如何处理?

4答:这也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因为房价上涨比较快,满足过户条件时,有可能房子已经涨价几十万,这时,卖方认为自己买亏了,所以要求加价,或者宁愿承担违约责任,也不配合办理过户。出现此类情况时,建议买方及时沟通,尽快起诉,避免出现已经过户至其他人名下,或者房子已经抵押等情况。是否可以取得产权,视具体情况而定。很多买方认为已经实际居住,合同签订了,钱款付了,就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满足过户条件时,卖方不配合,买方还在静观其变,不及时维权,最后导致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再次强调,尽快起诉处理。


如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本文作者:陈惠斯律师

 


以上内容由陈惠斯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陈惠斯律师咨询。
陈惠斯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27860好评数3084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21楼 来访路线:地铁2、7号线静安寺站1号口斜对面
176-0217-5761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惠斯
  • 执业律所: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101*********576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76-0217-5761
  • 地  址:
    静安区南京西路1717号会德丰国际广场21楼 来访路线:地铁2、7号线静安寺站1号口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