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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如何举证和索赔技巧之八——残疾赔偿金
来源:李建锋律师
发布时间:2012-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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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赔偿如何举证和索赔技巧之八——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金的规定

     1、《解释》第25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010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30.26元/年;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5523.73元/年(河南省统计局公布

    2、《解释》第30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3、《解释》第32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想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置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三)计算标准

     1、赔偿期限。受害人未满60周岁的,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从20年中减少一年;受害人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比如,钢琴家手指伤残,可能伤残等级较轻,但严重影响其就业,应当提高其残疾赔偿金。

     3、赔付方式。通常侵权赔偿方法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赔偿,一种是定期金赔偿。但是定期金赔偿存在风险,这个风险要靠赔偿义务人提供切实可靠的担保来解决。

     4、继续赔偿问题:采取一次性赔偿方法,如果被害人的存活超过确定的残疾赔偿金给付期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该费用5至10年。

     (四)计算公式

     1、应赔偿数额=(15930.26或5523.73元/年)×应补偿年数÷10×(11-定残级)(每年数据不同)

    2、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3、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五)证据

     ①伤残鉴定结论;

     ②伤残鉴定费收据;

     ③受伤人员的职业证明(根据《解释》第25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即由受伤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

     ④受诉法院所在地或者受伤人员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统计局关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统计数据。

【注】伤残鉴定结论和伤残鉴定费收据应当同时提交。

【交通律师】李建锋律师,资深交通事故赔偿律师,郑州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律硕士研究生,擅长利用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结合解决法律问题

主要执业领域为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索赔、刑事辩护、合同法律、公司法律等。现任三门峡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www.jtsgls.org )的特约首席律师,专门负责处理疑难交通事故赔偿等,咨询中心电话:1393810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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