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房子,一套是我老公一家三口的,一套是他叔叔的(叔叔是弱智,监护人是奶奶)。本来奶奶书面写好委托书,全权委托给我老公的爸爸,并且说要房子,所以我们一套房子换了两套拆迁房,另外一套由于各种原因只能拿全货币。本来我们打算两套房子一套给奶奶一套我老公爸妈,然后由他爸妈照顾奶奶和这个弱智叔叔,我们把弱智叔叔名下的钱款拿去给自己买房子。结果奶奶变卦了,说不要房子了,因为房子交割太慢了,她等不起,她要弱智叔叔的全货币,然后货币交给第三个儿子处理。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如果想要打官司说奶奶随便更改想法,导致我们本来可以换市区的房子换到了郊区,所有计划都打乱了,要求奶奶承担我们的损失费,可以吗?
法律分析
针对您的描述,可以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您奶奶全权委托您丈夫的父亲办理房屋拆迁事宜,现在您丈夫的父亲已经按照委托书授权拿到了拆迁安置房屋,则该委托代理关系已经终止。您奶奶改变主意要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属于您家庭内部的拆迁安置纠纷。
行动建议
鉴于上述法律分析,建议如下:您可以与您奶奶沟通协商房屋拆迁安置分配,若协商不了的,您可以起诉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