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加栋律师亲办案例
关于医疗纠纷代理的几点认识
来源:顾加栋律师
发布时间:2018-02-23
浏览量:955

1.医学规律和临床规范是每一位当事人都应当客观地面对的——并不是产生不良后果的案件都能胜诉
       现代医学首先是一门科学,具有局限性和发展性,不能完全解决生老病死的问题,有些很简单的常见病在治疗过程也可能出现平时不常见的不良后果或其他意外事件。对于意外事件,医方不承担责任。

      医学临床实践中的技术规范性则特别明显,根据技术规范治疗不一定是最科学的治疗,但是却是没有过错的治疗。很多案件由于当事人缺乏对医学规律和临床实践的了解,导致败诉而浪费诉讼资源,进而产生新的伤害。

     一位负责任的医疗律师接受案件的最初步骤应当是医学上的判断。当医疗行为没有过错的,不应当为患者提供代理服务。当然,接案时的判断只是一种根据经验的初步判断,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之间也可能存在差距。
2.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医疗纠纷处理纠纷的客观基础——并不是存在差错的医疗案件都能“赢”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三大诉讼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医方还是患方都可能由于证据的缺失而蒙冤。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律师也许可以帮你进行证据的补救,但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够有效补救证据。果真如此我们可能无法帮助当事人。

     在代理过程中部分当事人(主要是患方)提出过高的诉讼请求,这么做也是可以被理解的,生命健康无价。但是基于法律规定,过高的请求可能会浪费诉讼成本。除非案情有特别需要,否则律师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为当事人主张权利。认为没有代理价值的案件,更不应当接受代理请求。

3.团队合作与律师独立承办相结合是当前医疗纠纷法律服务的基本模式——专家型医疗律师也未必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医疗案件需要聘请专业律师,这是绝大部分当事人都认识到的。但是,即便是专业的医疗律师,他的医学专业水平也不可能与临床医生相提并论,故而不少律师事务所组建有医疗纠纷处理的专业团队,邀请临床专家、法医参加,在进入诉讼之前对案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医疗纠纷处理专业团队也有必要搭配不同年龄层次、学历层次的数名律师。这些律师之间,既分工又合作,能够很好地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律师的时间成本,也能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当然,团队模式办案必须名至实归,团队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将案件交团队共同讨论,共同确定诉讼策略与方案,并将方案告知当事人,征求其意见。如此放能真正发挥团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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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加栋律师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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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顾加栋
  • 执业律所:
    北京市浩天信和(南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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