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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桌上的法律知识
来源:姚志杰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31
浏览量:287


 

年终岁尾,亲朋好友聚一聚,美酒佳肴感情深,难免多喝两杯,可是喝到出事就不美了!

家住杭州的罗先生因为与朋友一起喝酒,突发脑溢血被送进医院,家属将同桌饮酒的两位告上法庭,向其索赔数万元。

另一案件中,赵某与同村的三位朋友一块喝酒,酒后四人分别回家,但赵某在回家途中跌入水坑溺亡。法院审理认为,作为酒局的参与者,无论是否参与劝酒,对同伴均有照顾义务。三个被告在明知受害人处于醉酒状态且欲独自回家时未予以劝阻、陪同,应承担20%的赔偿责任,故判决三人赔偿赵某家属5万元。

那么,酒桌上哪些行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呢?

1.强迫性劝酒。灌酒,言语刺激,不喝就是不给我面子之类的,这种劝酒模式下一旦发生意外,劝酒者的法律责任是免不了的。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对其劝酒发生意外的。过量饮酒对身体健康不利,尤其是饮酒者本身身体不适,饮酒很有可能导致疾病发作,发生损害结果。

3.未劝阻饮酒者酒后驾车的。根据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4.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醉酒者已经喝嗨了、意识已经模糊的时候,清醒的酒友要将其送达至家中或者是医院,使其处于有人照顾的安全环境,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同饮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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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姚志杰
  • 执业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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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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