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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和追索抚养费纠纷交集时的正确诉讼策略
来源:黄中子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量:606

 吴某某诉***离婚、抚养费纠纷案

 

案件基本情况:

      吴某和男方相识不久后,于201**月份双方领证结婚,同年生育了一个女儿。婚后发现,性格不合,争吵不断。201*年底,双方关系急剧恶化,几乎无法交流。201*12月份,她和丈夫吵架后,一气之下带着女儿搬出去住了。一住就是两年半。这期间,丈夫没有给她打过一个电话,连女儿都从不过问。

      女方多次给丈夫打过电话,是要抚养费。但双方从来都是没说上几句就争吵起来然后不欢而挂电话。201**月,在家人的支持下,女方向法院提了离婚诉讼,诉求:

     一、自201**月至2015**月的分居期间里,男方未履行扶养孩子的义务,请求支付抚养费*万元;

     二、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自己抚养,由男方自201**月起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1500元,直至满18周岁为止。

 

法庭上,被告方辩解:

     第一,女方所说的不是事实,夫妻双方一直都住在一起,女方并没有证据证明自双方分居的事实;

     第二,男方一直忠实履行了抚养义务,他不同意离婚;

     第三,即便女方所说的分居是事实,即便男方真的一分钱都没出过,但分居不是离婚,女方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女方是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钱抚养女儿,怎能说男方没有尽到扶养义务?

    第四,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女方全部诉讼请求。

 

法庭辩论:

   女方听到男方的答辩气得指着男方破口大骂:这两年半的分居,你能睁眼说瞎话?你什么时候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你给过我一分钱?还夫妻共同财产?人渣,你咋不去死!男方一脸委屈的说到:你不要这么激动,有话好好说嘛。我一直很爱你和女儿的嘛,我们上个月还一起带着女儿去游乐园玩了你忘啦?

女方忍无可忍:哪有这回事?你无中生有的乱说!骗子!......

 

法院判决结果:

      1、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到孩子18岁,每月1500元;

       2、驳回女方分居期间的抚养费请求。

看到这里有人会说,法院判决是不是有问题啊?。

因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3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女主角和她丈夫分居长达两年半,分居又不是离婚,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呀?

 

律师解析:

      按法律而言,抚养费当然可以要回来,故事中男方辩解如果放在2011年之前也可能还管用。但这条法律适用的条件是,诉讼身份是以孩子名义!本案中女方既提离婚诉讼,又提索要抚养费诉讼,在离婚诉讼中女方是适格主体,主体身份没问题;但索要抚养费的诉讼,应该以孩子的名义来起诉!

两个不同的诉,硬要混在一起起诉是不合适的,所以法院的上述判决是正确的。

 

律师建议:

      类似离婚和抚养纠纷交集的案件,怎么打才正确?上面所叙述的案例,整个官司流程走下来,起码足足大半年时间!因为在审理案件事实上,反复补充证据,比如双方分居的事实、男方没有支付过一分抚养费的事实等。结果还不尽理想,分居期间的抚养费没要到!

       那遇到类似的离婚官司,有没有更合理的处理方法呢?继续看下来:

 

正确的诉讼策略:

 

第一步:以孩子名义起诉对方付抚养费

      注意,只要抚养费,不谈离婚! 那这么做有何深意?

1、有利于锁定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等事实。

      感情不和、分居这些都是离婚诉讼中的关键点。

   咱们在这一步中只要抚养费,只字不提离婚的事。一般来说,男方都会以给过抚养费或者是女方不让自己见孩子等为由进行狡辩,他都没想到你其实是为了后面再跟他打离婚官司作铺垫的!

  承认感情不和、承认分居?很好,就等着你呢!

2、有利于锁定男方不尽抚养义务的事实。

      对于只提索要抚养费的官司,一般来说,证据还是好固定收集的。

   比如是带着孩子在外面租房子住,你总有租房合同吧,有交租金、水电费这些的银行流水吧,经常和孩子在一起的照片总好准备吧,给孩子交幼儿园学费的收据、转账记录等能准备吧……

   好了,这些证据准备好后,你基本就稳操胜券了!

       因为是分居,要由对方来证明已付抚养费。如果男方没出过一分钱,就是没尽过抚养义务,那在后续的离婚官司中,你在孩子抚养权争夺战中必定占据了优势!

3、索要抚养费诉讼一般都是简易程序,耗时短。

     司法实践中,一般的索要抚养费诉讼都是采取的简易程序,从立案到结案,快的话2个月就能搞定。但是如果你硬要把索要抚养费和离婚诉讼搅合在一起,那可能和上面故事中的结果一样,你的诉求很可能就得不到法院支持了!

      这第一步的诉讼,既能为你要到抚养费,又能为后续的离婚官司做好准备,相当有必要!

 

第二步:再提离婚诉讼。

    根据我国诉讼规则,别的案件中认定的事实,是可以直接拿过来采用成为证据的。

   所以你在前面第一步索要诉讼费官司中被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比如感情不和、分居、男方不尽扶养义务等这些案件关键事实,在第二步离婚诉讼中就可以直接拿来用。那你的离婚官司,打起来会很轻松!当然,本文中这种官司打法,前提是女方想离婚哦。如果你只想要抚养费,那也只需走第一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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