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由于房屋装修原因,现收到张三(身份证号:12234)以转账的方式出借的二十万元人民币。借期一年,月利率1.5%,到期时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将按月利率2%计付逾期利息,同时自愿承担张三因追讨债务所支出的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借款人:李四(身份证号:45678)
李四的配偶(9876)
2018年1月1日
出借人请注意以下事项:
1、同时请借款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因借款产生的纠纷,可以在借款人所在地起诉,也可以在出借人所在地起诉;
3、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