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理 词
审判长、审判员:
贵州省威迪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上诉人陈伟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二审代理人。现根据案件事实,依照法律规定,本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本代理人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公正,建议二审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一、涉案烟丝没有受污染,也不可能受到污染。
上诉人与第三人中烟公司签订的《运输合同》第四条第一项明确约定:“甲方有义务和权利对乙方的承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及协调相关事宜。”该条第5项约定:“甲方对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所使用的车辆进行登记注册管理,对于乙方使用注册外车辆及不符合甲方承运货物要求的车辆,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装运。”第六项约定:“乙方在承运甲方货物时,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确保车厢的平整、清洁、遮盖严密、无异味,否则甲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