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律师建议:根据该《解释》规定内容,债权人在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应注意借款人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