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对各类带入看守所的物品均有明确限制,除个人衣服、治病用的药物外(各看守所规定不一,部分看守所拒收药品),其他在押人员的个人物品一般不能带进看守所,以保证看守所内在押人员的人身和卫生安全。在押人员有额外食品需要的,只能报请看守所服务部,由服务部统一购买和配送限定的食品。对于香烟、水果、熟食等物品,看守所是严禁带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