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泽高律师亲办案例
中国将于7月1日起实施《房屋登记办法》
来源:周泽高律师
发布时间:2008-03-22
浏览量:248

中国将于7月1日起实施《房屋登记办法》


来源:新华网

记者19日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房屋登记办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房屋登记办法》。

办法严格遵循《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相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了新的内容:


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如登记依申请而启动,明确登记时限,对登记申请人的告知等方面的规定,均体现了该原则。


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明确了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明确了登记簿的内容和形式。


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了登记机构对登记申请审查的几个方面,登记机构对审查符合法定要件的登记申请予以登记,从而合理界定了登记机关权限,有利于提高登记效率。


细化了《物权法》规定的登记类型。办法对《物权法》确定的预告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和最高额抵押权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地役权登记等登记类型做了具体化规定,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以上内容由周泽高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周泽高律师咨询。
周泽高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3737好评数14
  • 办案经验丰富
  • 咨询解答快
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胜利广场商务楼801室,叠山路与胜利路交叉处招商银行楼上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周泽高
  • 执业律所:
    江西昌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3601*********60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江西-南昌
  • 地  址:
    南昌市东湖区胜利路胜利广场商务楼801室,叠山路与胜利路交叉处招商银行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