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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作者:乔光远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12-19 14:32 浏览量:1671

关于印发《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内公交明传〔2017〕169号

各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各支队:

    现将《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印发给你们,凡在2017年1月1日零时以后发生的交通事故,尚未进行损害赔偿调解的,其损害赔偿按此标准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一、《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八条中“自治区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

   (一)农、林、牧、渔业:38298元;

   (二)采矿业:73073元;

   (三)制造业:54025元;

  (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79426元;

  (五)建筑业:43112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37695元;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9255元;

(八)住宿和餐饮业:67858元;

(九)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8306元;

(十)金融业:83823元;

(十一)房地产业:44271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418元;

  (十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65861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2844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8820元;

  (十六)教育:77726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69211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5790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68710元。

  二、《办法》第九条中“护理费”按本标准一条(十五)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标准计算。

  三、《办法》第十一条中“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为100元。

  “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 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20元。

  四、《办法》第十二条“营养费”按本标准三条一款的标准计算。

  五、《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中“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975元。

  六、《办法》第十四条“自治区人口平均寿命”为70周岁。

  七、《办法》第十五条“自治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5166元。

八、《办法》第十六条 “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2744元;“自治区上一年度农牧区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146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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