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雪丹律师亲办案例
女子声称能帮人低价买房 作案17起骗320多万元
来源:马雪丹律师
发布时间: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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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房子花费巨大,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却有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购房的迫切心理,以低价买房为幌子行骗,屡屡得手。日前,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诈骗案,爱说大话的女子徐某利用替人低价购房、做生意进货等借口诈骗作案17起,从亲戚朋友手中骗得320多万现金和财物,最终被判刑13年。

  2015年5月,常熟女子徐某向朋友周先生称,自己认识本市某小区售楼处的人,能低价买到该小区的商品房,正在考虑买房的周先生颇为心动。徐某就以帮助他办手续为由,先后多次让周先生向其汇款。到7月,周先生陆续向其转账44万元,而说好的买房事宜始终没下文,后来联系不上徐某,他立即报警。当地警方经过侦查,在2016年6月将徐某抓获。

  法院查明,自2012年到2016年6月,徐某已经实施诈骗作案17起,而骗钱手段很老套,不外乎能帮忙购买低价房、投资低价商铺、投资进货等,就靠这些借口骗取了亲戚朋友现金、金器和购物卡等合计321万余元。

  庭审中,徐某承认自2012年开始行骗后,用骗来的钱买房、买车,大肆挥霍,有几笔款项是被骗的亲友发现后向她追讨后偿还的,其余的欠债已无能力偿退。选择向亲戚朋友下手的原因,她交代说仅仅是因为他们比较“好骗”。而据徐某女儿反映,她母亲只有初中学历,但“总是说大话”“爱夸大自己的能力,吹嘘自己能办到什么事”。常熟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终依法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责令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赃物,发还相关被害人。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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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马雪丹
  • 执业律所:
    青海汇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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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3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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