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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建立工伤认定分级管理制度
来源:原国华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25
浏览量:437

我市建立工伤认定分级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20    作者:工伤保险处

  从今年12月1日起,我市工伤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这是市人社部门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系列举措之一。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贾汪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伤认定申请直接可在“家门口”办理,不用再到位于新城区的市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业务了。按照《徐州市工伤认定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凡是在市级及以下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者设立,且住所地在本行政区域的企业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人社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以项目工程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由项目工程所在地的各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各区申报地址
鼓楼区人社局 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253号 
云龙区人社局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743办公室)
泉山区人社局 地址:泉山区解放南路延长段26号 
贾汪区人社局 地址:徐州市贾汪区政府大院A212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开发区社会保障大厦402、405室   

请用人单位和受伤害职工按照上述地址进行申报工伤。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 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已经验证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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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原国华
  • 执业律所:
    江苏清韵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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