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卫其律师亲办案例
为职务侵占案被告辩护争取到缓刑
来源:严卫其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28
浏览量:479

为职务侵占案被告辩护争取到缓刑

【审理法院】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原告委托代理人】

福建品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卫其律师(本人)

【案情及办案过程

警方在网上通缉韩某,涉嫌盗窃,金额为8万余元,韩某家属从相关途径了解这个信息,非常紧张,因为之前一直以为上海某公司及其老板联系不到即可平安无事,家属联系到我,希望立即介入案件,帮其想办法解决。连夜赶往上海,与韩某沟通,详细了解案情后,本律师判断该案不属于盗窃案,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经与韩某再三沟通,无法具体确认涉案的具体金额。即刻告知韩某按盗窃及按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的法律后果,劝其主动投案自首,并与其家属前往上海某公司与老板贺某沟通赔偿事宜,公司向家属出具了谅解书。拿到公司的谅解书后向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普陀公安局以盗窃且金额较大,取保会影响案件侦办为由拒绝取保。家属心急如焚,又连夜赶往上海,向普陀区检察院递交不予批准逮捕的申请书及法律意见书,当面向检察官阐明了韩某职务的特殊性以及案发时间的特殊性,明显不构成盗窃,而且该案没有达到必须要逮捕的必要,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影响案件的侦办。检察官当即认同本律师的观点,表示会认真研究案情,检察院以韩某涉嫌的罪名为职务侵占罪,在刑事拘留后的第37天予以取保释放。检察院认定职务侵占金额为11万有余,量刑意见为判九个月缓刑一年,为了争取尽快让韩某正常工作,在与法官沟通下,检察院按速裁程序,量刑意见按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审判结果】

法院判决韩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律师提示】

    涉嫌刑事案件后,要及时咨询律师,向律师讲明案件情况,由律师做出决策,在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尽快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与公安机关沟通取保事宜,公安机关往往不同意取保,可通过向检察院提交不予逮捕的法律意见书,可以的情况下当面向检察官阐明不予逮捕的理由。在取保之后,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缓刑的机会就会大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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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严卫其
  • 执业律所:
    上海段和段(厦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5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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