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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犯罪的特点及其防治
来源:苏义飞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25
浏览量:191

   1、大案要案增多


  表现在:一是涉案毒品的数量大。不论是涉及种植、生产毒品原植物还是贩卖毒品毒品犯罪案件,涉案毒品的数量越来越大。2002年,在开县北部山区关面乡,一举查获数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山民们利用荒山或自留地,公开种植罂粟。有的家庭连粮食也不种,全家靠种植罂粟生活。如:被告人黄某某,61岁,开县关面乡姚程村人。其丈夫身体有病,儿女均外出务工,全家靠黄一个劳动力生活。随着黄某某的年老,日子越过越穷。2001年黄见同村的其他户在种植罂粟,又见一些种植户因此脱贫,便买来罂粟种籽,将自家的自留地全种上罂粟。案发后,经查,黄某某种植罂粟达33400余株。黄某某因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截止目前,我县查获的贩卖毒品案件,涉毒数量上100克的案件有3件。


  2、伙犯罪案件增多


  从目前查获的毒品犯罪案件分析毒品犯罪已逐渐从单个的犯罪行为发展到团伙、有组织的犯罪行为。随着禁毒工作的加大和深入,单个人实施的毒品犯罪因其毒源、销路的困难越来越大,犯罪分子自然而然的走到一块,由最初的松散型犯罪团伙逐渐发展成组织、纪律严明的犯罪团伙。“牵一发而动全身”,抓获一个被告人,顺藤摸瓜往往能查清一个地区或一个团伙的犯罪行为。有如传销的形式,毒品犯罪的“上线”、“下线”明确。但基本上是单线联系犯罪分子也愈来愈狡猾,大多数都是使用假名,多数只有一个绰号。而且犯罪分子“大串连”,甲到乙地作案后即逃离,乙到丙地犯罪后马上转移,即使公安机关抓到其中一人后,对涉案的其他人的追捕也很难成功。也易出现毒品来源、去向不清的局面,给缉毒工作的有效、深入的开展带来困难。如:被告人伍某某贩卖毒品一案,伍供述自己在10年前因染上毒品后,走上贩毒的路。先是从一个叫“罗寡子”的毒贩手中拿毒品,后因公安机关打击力度的加强,“罗寡子”被捕毒品来源被掐断,经另一毒贩的介绍,伍某某答应了该团伙的条件,成为每月拿“固定工资”并享有一定数量毒品的成员。伍某某归案后,对其他涉案人员的抓捕,至今成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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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义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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