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淑英律师亲办案例
离婚的方式
来源:杨淑英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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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方式

实践中,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二是通过法院诉讼途径离婚。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不涉及其他问题或者能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财产分割等问题都达成一致,可以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优点是快速、简单,缺点是如果涉及到后续履行问题,一方不主动履行的话,因离婚协议书没有法律强制效力,需要提起诉讼再确认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因此,本律师建议此种方式最好适用于仅涉及离婚问题或不存在后续履行问题的情形

如果担心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确定的内容,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相关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就只能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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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杨淑英
  • 执业律所:
    山东江河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7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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