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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判几年

作者:张存伟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17-11-18 13:56 浏览量:281

放火的构成要件:

  一、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

  二、有放火行为放火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不作为。作为所具备的要件有三:一是要有火种;二是要有目的物,即焚烧的对象;三是火种和目的物要接触。目的物要达到独立燃烧的状态。不作为的方式是指自己有义务阻止火灾的发生,而且因为自己不作为,导致了发生火灾。

  三、危害结果

  火灾的行为必须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虽然实施了放火行为,但还没有达到危害公共安全,那么就不构成放火

  放火的处罚:

  一、犯放火,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是指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

  二、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重大损失的标准为5万元以上。

  三、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犯放火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四、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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