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出售的房屋坐落于
2.总面积共计: 平方米。
3.实际面积共计: 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分别是:
位置: ;房屋产权证号: ;面积: 平方米
位置: ;房屋产权证号: ;面积: 平方米
位置: ;房屋产权证号: ;面积: 平方米
…….
房屋设计用途为
注: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
5.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
注: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对出让房地产进行现场确认,拍摄现场资料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银行核实房地产情况。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实际面积按房产证发证单位核算的面积为准,该面积已经双方确认。
第三条 价款
以下两种计价方式任选一种:
(一) 总价款:本合同转让房屋所有权总价款(大写): 元整(小写: 元)。
(二) 按平米计价
按实际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共计 平方米,总价款(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与一次性付款两种方式任选一种:
(一)分期付款
双方约定分三期以银行转账方式,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定金 万元。定金在合同履行时抵作合同价款。
2.自甲方收到定金之日起十五日内日内,乙方将 万元存入指定账户。该笔价款到账后五日内,双方当事人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3.自房地产产权更名过户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
(二)一次性支付
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屋产权交割完毕后给付剩余价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该笔价款到账后五日内,双方当事人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剩余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应于该房屋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五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
1.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房屋因故被查封扣押,由甲方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屋。
4.甲方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5.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等费用由几房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税费的交纳
1.本合同成立前欠缴税费由甲方负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2.因本本合同不动产转让行为所产生的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房屋、土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手续。
第八条 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钥匙;
4.……
第九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声明: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本合同生效后的或有诉讼不能执行本合同的标的物。
乙方声明:
在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具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付款行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限期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每日1000元标准计算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五条所交付的300万元定金甲方不予返还)。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将该土地、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1000元标准计算违约金。
2.逾期超过30天后,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向乙方返还600万元,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 通知条款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任何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以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确切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共6页,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场见证人一:
在场见证人二:
在场见证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