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安光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参与具体案件要达到的效果
来源:蒋安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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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参与案件代理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没有律师参与的案件是有所欠缺的。律师在目前阶段应发挥本职职能,做好业务学术理论研究,利用庭审实务,发挥其辩护、代理职能,达到以案释法、以案促法的目的。

      首先,律师应对具体案件明晰其法律关系和法律依据,维护法律的正确适用,保证案件公正审理。

      其次,在相应法律对具体问题缺乏明确规定时,帮助法院理清问题的法律属性,找到可以适用的类似法律规定和原则性条款,作为案件的指导和解决依据,以利于案件正确的处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法律无明确规定,但相关交易习惯明显有失公平时,要利用专业知识分析相关交易习惯的法律性质和其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然后论述其违法性、违反立法精神及不合法理性;最后说明依其法律性质应当遵循的法律规则、交易程式。在前述基础上结合法理及实务综合论述律师对解决此问题的法律意见,争取取得法官的认同,实现律师维护正义的目的。

      最后,在碰到新问题、新情况时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储备创新思维,在民主法律精神的指引下发掘出立法未尽的本意和事物应有的规则,以学术理论、法理原则、事物规律等社会多学科知识综合论证,结合情理道德、后果影响多方位分析,以求说服法官,取得社会认可,达到以案促法的效果。

      总之律师应发挥自己的专长,充分利用庭审,在具体案件中发现需要完善的问题,并运用法律知识完善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民主法治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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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蒋安光
  • 执业律所:
    江苏苏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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