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广域律师亲办案例
签订认购书后缴纳定金,可退么?
来源:夏广域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18
浏览量:148

购房人几乎都碰见过“商品房认购书”,但购房人对此处理的方式,仅仅是从“认购书”的内容或字面简单了解后,大笔一挥就签上自己的名字并缴纳“定金”。而现实中,由于各方面原因购房人难以履行其“认购书的约定”,所以,购房人和开发商之间便产生定金纠纷,而因此变成一场小规模的“拉锯战”。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在此为您讲解一下“商品房认购书”的前生今世。
 
认购书:套现的同时抓住客源!
 
房地产开发从拿地到建设再到销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开发商的资金有限,所以,经常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套现,而“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恰恰是一个比较缓解资金压力的方法。
在房地产行业市场行情变好之后,开发商作为市场的主导者,将该方法用的淋漓尽致,在缓解资金压力的同时,也为自己拉住了客源。

此外,从另一个角度思考,开发商收取定金解决资金链问题,有可能是陷入困境或没有实力的表现,此时,购房人更应该三思而后行。
 
定金是个什么玩意?
 
正常情况,购房人为了确保能买到中意的商品房,所以向开发商缴纳一定“定金”,作为段时间内该房产不会卖出的保证,故该定金从性质上看属于“立约定金”。
 
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但现实中和想象的有是略有区别的。
 
从商品房买卖流程中简单剖析一下关于定金退还的情况,开发商的目的是要和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是确保交易顺利的一个手段,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目的基本实现,不履行约定的概率不大,当然极个别情况除外,在此不做论述。
 
而购房人却不同,可能是因为无法贷款、预定资金必须挪作他用、买房决定过于草率等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内容,此时在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是有难度的。
 
英淇房产律师团提示

即使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缴纳“定金”,也不代表定金无法退还,此时,购房人需要运用法律知识及相应的取证技巧才能达到退还的目的。在此,英淇房产律师团根据多年的专业房产诉讼经验劝告广大购房人,
切莫因销售人员所说房源紧张而草率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而应在冷静并做过功课之后再作出最终决定,以免陷入与开发商的“定金”之战。

 

为民维权,英淇鼎力

以上内容由夏广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夏广域律师咨询。
夏广域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56好评数6
  • 办案经验丰富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2号瑞安大厦1042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夏广域
  • 执业律所:
    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1101*********68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02号瑞安大厦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