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晴律师亲办案例
学生在校遭受人身损害的责任承担
来源:雷雨晴律师
发布时间:2017-10-17
浏览量:328

首先需看该学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其中非因学校以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由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因学校以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就承担普通的过错责任。其中非因学校以外的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由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因学校以外第三人造成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学校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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