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峰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通常不予解答以下十类咨询:
来源:赵俊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2-01-13
浏览量:651

律师通常不予解答以下十类咨询:

律师通常每天都要回答当事人、委托人的各类法律问题咨询,当事人、咨询者及时得到律师的指点和解答十分有必要,但由于种种原因,律师通常不予解答以下十类咨询:
1、纯法律概念、法律名词的咨询。
如:自首、立功、重婚、事实婚姻、无过错责任、人格权等等,自己花几分钟的时间可以在网上查询!
不解答原因:自己能做的简单事情,举手之劳,买一本教科书什么都有。名词概念是老师的教学任务,法律应用才是律师的职责范围。

  2、认为法律咨询能够解决一切的问题。
把打官司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及应对方法在一次或者多次咨询中,让律师做全面的告知。 如,一条腿断了能赔偿多少钱?
不解答原因:误把咨询当作了免费代理。你把指路的活儿误当成免费的长途客运! 误将导游当成导演!
3、类似或者疑似考试题目的问题。
许多网民喜欢把问题复杂化:设定A、B、C或者甲、乙、丙。看上去不是在为自己咨询,而像回答不了别人的问题后,来网上找律师帮助,以便于你再去欺骗别人。
不解答原因:律师都经过系统的法学学习和严格的法律职业资格(司法考试)考试,没有必要为了免费咨询而测试律师。
4、问题的答案你已经知道,但为了验证一下自己的智慧。
许多问题,咨询者已经分析并且得出了不利于己方的答案。只是想验证一下律师对他的答案的正确性如何。
不解答原因:把律师当作是随时免费强化你已经得知答案的咨询师。
5、以手机短信或者邮箱、QQ聊天等的方式进行的初次咨询。        随意在网上抄个律师手机号码或者别的电子联系方式就给律师发上一句话的问题:我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犯了盗窃罪,请问能判几年?
不解答原因:就算是别人的事,事关人生自由之大事,他连与律师见面咨询基本诚意都没有,说明对这个问题根本不重视,只想得到一个不着边的分文不值的简单答案,完全没有必要浪费律师的脑细胞。
6、律师在解答中明确告知需要邮寄材料复印件、电话联系、委托代理等,继续通过咨询追问的问题。                               有些咨询者所问的问题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事件陈述内容冗长繁杂,律师已经明确答复:建议聘请律师帮助。
不解答原因:你连最起码的电话费、邮寄费、复印费都不愿意支出,律师连基本情况都没有弄明白,对你的继续咨询只能无能为力。
7、漫无目的的咨询。
如:我国法律对打击贩毒是怎样规定的?
不解答原因:律师根本不知道你想解决什么具体问题。
8、把律师作为司法机关的监督部门或者自己已经把一审程序全部走完以后而不服的问题。
很多“自以为是的人”、“自以为什么都懂的人”等到法院一审已经开过庭,甚至于法院作出判决后再来找律师咨询。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和当今的证据规则,一般情况下,非专业人士已经参加诉讼活动带来的不利后果是任何高明律师都不能够挽回的。所以,你提的问题本身已经无法回答。
不解答原因:你原本坚持诉讼开庭前不找律师,现在一审结束,程序已过是非已定,木已成舟、回天乏术。
9、有点像让律师代写论文之类的问题。
如:刑事附带民事为什么不赔偿精神损失?
不解答原因:司法实践、现有法律和理论发展都在积极探寻解决办法,写上几万字的论文也不见得论清楚。
10、要求律师上门提供咨询,缺乏对知识对人才的基本尊重,大有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意味或者以为出钱给你你就得替我办事的金钱万能得狂妄者
有些人拨通电话就是“喂!某律师,你赶快来我厂里!几个工人讨工钱在这里胡闹。”或者拿根鸡毛当令箭“某某律师,你赶快过来,我这里有个大案件!”
不解答原因:对知识、对人才表现得毫不尊重,对法律毫无敬仰之心,把律师看作是收购“矛盾破烂”的,对律师的人格和智慧缺乏起码的尊重!(转自李广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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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赵俊峰
  • 执业律所:
    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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